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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五项举措”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可持续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今年以来,庆阳市各级民政(救助)部门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有位有为、主动作为、创新推动、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有力有效保证了中央、省上关于城乡低保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做细靠实了困难群众获得感。

一是严抓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市、县、乡、驻村干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逐级靠实责任,传达压力,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见底、政策落实见效。

二是实抓精准认定对象。坚持精准认定对象是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核心,全面运用农村低保困难家庭状况指标评估体系,加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建立了与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互联互动机制,创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的方式方法,西峰区推行了城市低保集中受理评议制度,农村低保建立了“六方签字、四方认定”机制,正宁县试点推行了“影像”式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合水县对申请对象利用审计系统过筛等方式,切实保证了城乡低保对象准之又准、政策精准规范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送到真正困难群众家中。2018年8月底,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68391人,较2017年底减少了88662人,降幅24.8%。

三是狠抓专项救助托底。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保障体系,市本级财政筹集600万元、西峰区财政列支300万元,设立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对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基本医疗救助实施后,剩余费用仍较大的再给予二次救助。争取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10万~120万元,建立了市级临时救助制度,通过市、县、乡三级临时救助制度联动,对因病、因学、因意外重大事故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主动给予救助,积极发挥了临时救助托底、过度、衔接、补充作用,专项救助的综合运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救助托底保障的厚度,切实兜住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底线。

四是真抓救助政策宣传。今年,全市围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和精准扶贫“一户一策”实施,创新宣传方式,狠抓宣传实效,把争取各级人大、政协、市委组织部和各个层面帮扶干部知晓、理解、支持政策作为促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2016年以来,市政协先后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协商、农村低保现场办理和医疗救助专项调研3项活动,市人大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题调研1次,在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县、科级干部党校培训班讲党课2次。同时,编印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册》3.2万份,分发市直148个帮扶单位、6700名帮扶干部和119个乡镇,指导督促落实好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全方位、多层次营造了社会各界知晓、理解、支持、运用、监督社会救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是力抓基层能力建设。长期以来,庆阳市各级政府和民政(救助)部门把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作为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基础保障来推动,市、县、乡三级分别建立了正县级、正科级、副科级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村级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982名,基本实现了有专门机构、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有专门服务窗口、有专项工作经费、有专项工作制度,切实打通了社会救助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通道。2018年,我市抢抓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机遇,坚持省级财政保障、县级财政配套的资助保障原则,着力破解基层力量薄弱、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管护人员缺乏问题,全市共购买配备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力量365名,为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提供了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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