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推动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日前,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红十字会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惠民殡葬政策的免费对象是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在甘肃省内实施火化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到实施火化的低收入群众。殡仪馆对上述对象免费提供普通殡仪车辆接运遗体费用、殡仪馆3日内遗体暂存(冷柜)费用、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用、3年内骨灰寄存费用、200元以内可降解的骨灰盒或骨灰容器1个。
《实施办法》对惠民殡葬政策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作了具体明确规范,明确了在办理逝者遗体接运或火化手续前,由逝者直系亲属或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身份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受理申请的殡仪馆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享受惠民殡葬政策条件的,由经办人员填写《甘肃省惠民殡葬服务事项申请审批表》,计算免费金额,签注审核意见,报殡仪馆分管负责人进行审核并签注审核意见,报殡仪馆主要负责人审批;殡仪馆主要负责人对经办人员、分管负责人的审核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惠民殡葬政策免费条件的签注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由殡仪馆提供相关免费殡葬服务。惠民殡葬政策申请审批坚持“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实行殡仪馆“一站式”免费结算服务,实现“身后事最多跑一次”。
《实施办法》共十五条,还明确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经费来源、监督追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