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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市民政局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市民政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局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民政局及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民政局及市民政局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十一类:

1.组织机构类;

 2.工作动态类;

 3.政策法规类;

4.征求意见类;

5.行政许可类;

6.规划财务类;

7.项目管理类;

8.行政处罚类;

9.统计信息类;

10.人事信息类;

11.其他类。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1.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门户网站(http://mzj.zgqingyang.gov.cn)是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主题、体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按照不同分类浏览查阅信息,也可将标题、发文时间以及文号、正文等作为检索条件通过简单搜索或高级搜索方式检索信息。

2. 政务新媒体账号:“甘肃庆阳民政”微信订阅号。

3.新闻发布会;

4.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

5.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民政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材料。

1.《庆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到市民政局现场领取。

2.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材料照片或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照片或复印件。

(二)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将《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邮寄至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统办楼522,市民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45000。通过信函申请可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现场申请。在市民政局办公室现场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补正。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2.收到申请时间。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答复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4.收费。市民政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市民政局将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民政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庆阳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庆阳市民政局办公室(52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4-8612149

传真号码:0934-8356609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甘肃省民政厅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633503

传真号码:0934-8633503

通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7450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庆阳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与马莲河大道十字东南庆阳市人防司法大厦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邮政编码:7450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6号

邮政编码:745000

附件:庆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庆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构: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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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

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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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的内容概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单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是否申请

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申请。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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