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扎实做好主动公开。现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55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39条,微信公众号300条;通过多媒体平台、电视、报刊等发布20条。本年度在政府网站中主动公开信息23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20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9条。
(二)平台建设情况。积极跟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网站栏目内容。2023年结合工作实际和政务公开要求,开设了“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栏目,进一步增强了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并进行了适老化和无障碍阅读改造,为老年人、视力障碍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服务,使他们也享受到数字化带来的便利。
(三)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维护工作,及时增加、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时的效性。同时,严格控制信息准确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流程等,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通过现场会面、电话沟通等方式接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为群众热情、耐心、及时地解答诉求,对于咨询政策、办事电话、办公地址这类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均当场答复。对需要进一步了解核实的,承诺时间限期及时回复。今年累计,依申请公开信息3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公众对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已公开的信息质量仍有提升空间,部分科室主动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意识尚需提升,以及信息化建设尚存在差距,部分公开信息还需人工逐项录入,不能确保第一时间予以公开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识进一步提高。切实提高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把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摆在重要位置,依法依规推动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质量进一步提升。按照条例要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
三是责任进一步压实。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具体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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