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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五举措助力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

来源:镇原县民政局 作者:米小伟 发布时间:2021-12-09 11:36:4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确保城市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小康社会,镇原县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筑牢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创业五条保障线,确保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筑牢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2021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68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530元提高到583元。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819元提高到884元。积极落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按照每月120元、280元、420元三个等次发放照料护理费。截至11月底,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1792.467万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4.7万元,发放照料护理费3.9万元。同时,加大城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力度,累计发放保障金5.5万元。着力解决城镇因残致贫家庭和深度贫困残疾人脱困解困的突出问题,把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通过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帮助其脱困解困,同时将困难残疾人补贴延伸至城市低收入家庭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708万元。落实城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全覆盖发放救助金125.7190万元上报市级特别救助6户21人,发放救助资金22.4136万元。

二是筑牢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线。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属特困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给予280元全额补助。属于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给予120元定额补助。今年共资助城市困难群众对象参合参保1459户5161人,资助资金62.38万元。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医疗救助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政策。对患重大疾病人员在落实基本医保、平安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剩余费用较大的脱困解困对象上报市级进行重大疾病救助。为城乡困难群众中的妇女免费开展“两癌筛查”。

三是筑牢城镇困难群众教育救助保障线。镇原县深入落实国家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了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体系,将全县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纳入镇原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通过大中专新生入学资助项目、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奖学金,中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学费等政策,实现了“应助尽助、应补尽补、应贷尽贷”。

四是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线。近年来,通过配售、配租廉租房和公租房,已进行实物保障714户城镇脱困解困对象;为185户租住房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5元标准发放租赁,上半年累计发放补贴42万元。

五是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就业创业保障线。为促进困难群体脱困解困,我县通过落实国家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国家扶持政策,积极帮扶有需求的群体。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等活动,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城镇困难群众92人,发放补贴81.14万元;累计扶持94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帮助15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为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金29.37万元,代缴失业保险金1.29万元;目前困难群众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工作也在积极地宣传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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