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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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的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规划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四)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政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五)负责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七)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党组书记、局长曹㛃:主持市民政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邹昌贵:负责社会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社工和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党的建设、统一战线、慈善事业、殡葬改革服务、婚姻登记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福利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管理科、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市救助管理站、市慈善总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东峰: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及人事、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依法行政、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帮扶工作、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规划发展、财务管理、民政统计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三级调研员李桧林:协助高凌云同志工作。
三级调研员王瑞霖:协助邹昌贵同志工作。
庆阳市民政局设6个科(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机关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信息化建设及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系统党建、群团、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规划财务科主要职责:拟定民政事业资金使用规划;承办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工作;对县(区)及局属单位的民政事业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承办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管理市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机关财务及局属单位劳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及发展规划,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资金及销售行为;承办民政统计工作。
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管理科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管理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稽查和相关信息核查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市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工作。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老龄工作科)主要职责: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发放高龄津贴。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管理指导养老保健、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等工作。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儿童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区划地名科主要职责:承担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地名设标工作。承担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局主要职责: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承担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
庆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统办楼522室
庆阳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统办楼222室
庆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老龄工作科):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统办楼223室
庆阳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统办楼331室
庆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管理科: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统办楼223室
庆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统办楼331室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庆阳市民政局办公室:0934-8612093 传真:0934-8356609 邮编:745000
庆阳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0934-8230311
庆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0934-8615245
庆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0934-8615142
庆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管理科:0934-8622792
庆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0934-861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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